晋教科函[2013]7号
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山西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推进高等教育质量水平提升工程的实施,根据我厅《高等学校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晋教科[2012]5号)的有关规定,现将2013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优秀创新团队”、“中青年拔尖创新人才”和“优秀青年学术带头人”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请者须符合我厅印发的《高等学校优秀创新团队支持计划实施办法》、《高等学校中青年拔尖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和《高等学校优秀青年学术带头人支持计划实施办法》中的申报条件。
2、各高等学校要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认真遴选,严格把关,择优推荐。
二、申报限额
1、“优秀创新团队支持计划”按条件限额申报,每所高等学校最多申报1个。
2、“中青年拔尖创新人才支持计划”按条件申报,不限额。
3、“优秀青年学术带头人支持计划”按条件限额申报。申报名额为:山西大学、太原理工大学各8人,山西农业大学、山西医科大学、山西师范大学、山西财经大学、中北大学和太原科技大学各6人,其他学校各2人。
三、申报方式
以学校为单位统一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四、其他事项
1、申请人须报送相应的《申请书》书面材料一式5份(双面打印)及相应的电子版文件(WORD文件)。
2、各高校须报送相应的《申请团队一览表》、《申请人一览表》、《申请团队基本情况表》、《申请人基本情况表》书面材料一式2份,加盖学校公章,及相应的电子版文件(EXCEL文件)。
3、各高校须同时提交对上一年度入选团队、人员的经费配套文件。
4、申报时间:2013年5月6—8日,逾期和不符合条件的材料不予受理。
5、本文件及相关的《申请书》、《申请团队一览表》、《申请人一览表》、《申请团队基本情况表》、《申请人基本情况表》同时在山西省教育厅网站(http://www.sxedu.gov.cn)上公布,有关表式可从网站下载。
附件:1、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
2、高等学校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请团队、申请人基本情况表
3、高等学校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请团队、申请人基本情况表填写说明
山西省教育厅
2013年4月9日
附件列表:
1、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DOC
2、山西省高等教育强校工程人才支持计划申请团队、申请人基本情况表.xls
3、高等学校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请团队、申请人基本情况表填写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