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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人事处关于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年10月18日 16:28 作者: 点击:[]

学校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山西省教育厅的安排部署,为了确保及时、准确、规范做好全国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全国教职工基础数据采集工作

全国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工作是建设全国教职工管理信息系统和先导性工作,也是一项从无到有的开创性工作。由于此项工作要求时间紧迫,数据量大,任务艰巨,请各单位领导高度重视,安排专门人员负责此项工作。

二、时间要求:

10月22日下午交回人事处。

三、工作任务及要求

1、按照山西农大教职工信息采集表完成教职工(所有本单位的在编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表。

2、照片为1寸免冠,底色不做要求,大小在60KB以下,命名为个人身份证号码。上报时单独放在一个文件夹中。

3、各部门将全国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表核对后打印,经签字盖章后,交到人事处。

四、几个指标解释

1、导师类别填写硕导,博导(可多选)

2、任课学段填写本科,研究生(可多选)

3、任课状况填写基础课,专业课,实践课(可多选)

4、从事学科领域填写大学科如作物学、园艺学、畜牧学、草学等。

5、专家类别填写: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部级其他专家等。

6、重要科研教学获奖情况填写: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国家教学成果奖,国家级教学名师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省级教学成果奖省级教学名师奖,省部级其他奖励等。

联系电话:6289638 13700555163

                                                人事处

                                         二〇一三年十月十八日

上一条:转发科技处关于2012年度科研工作量统计的通知

下一条:转发人事处《关于首次申报专业技术三级岗位有关事宜的通知》